增强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活力,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9万张,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的25%左右,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2018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0号),社会办医的目标、方向进一步明确。
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
《意见》明确指出,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医疗床位增长空间大的领域、区域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特别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的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重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精神病医院等医疗机构;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在眼科、骨科、口腔科、妇产科、儿科、肿瘤科、精神科、医疗美容科等专科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鼓励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建立共享医疗模式,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资源共享。
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
《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方便快捷的就医流程,营造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个性化的增值、辅助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供特色诊疗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智慧医疗,开展网上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健康管理等服务。
瞄准精准个体化医疗《意见》提出,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推动经依法依规批准的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持续推动成熟可靠的前沿医疗技术转化进入临床应用。
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意见》指出,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老年护理服务或在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同时,促进医疗与旅游融合,推进特色高端医疗、中医药服务、生态养生、温泉疗养等形态的养生旅游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发移动医疗、视讯医疗、远程照护、健康监测、智能服药等家庭健康信息产品,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可穿戴设备。
提高市场开放程度
《意见》明确提出,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限制。对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实行备案制管理。
简化优化审批服务。积极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推广网上审批。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条件或证明材料,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增减审批条件。落实连锁经营的服务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政策。加快规范统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名称。
促进投资与业务合作。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合作方,加强资本与品牌、管理的协同,探索委托知名品牌医疗实体、医院管理公司、医生集团开展经营管理等模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培育上水平、规模化的医疗集团。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举办特需医疗有关规定,除保留合理部分外,逐步交由市场提供。
(湖北日报通讯员 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