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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导读: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核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X340000201811280040六安市金寨县关庙乡大埠口村村委在耕地上非法采砂,破坏农田生态。六安市生态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地块是2017年10月金寨县关庙乡大埠口村根据金寨县、乡统一安排部署,将吴上湾部分非林地和非耕地(原状为洪水冲洗的河滩地)通过河滩清淤回填60-80公分土壤进行改良,改造的新增耕地(水田),且该耕地已经金寨县新增耕地验收组验收合格。反映的在耕地上非法采砂,破坏基本农田问题,由于该地块平整、复耕效果较好,为发挥土地更大效益,关庙乡政府根据金寨县脱贫攻坚的安排,规划实施了“菜篮子”扶贫农场工程,由大埠口村创富公司与吴上湾组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由金寨县真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蔬菜基地。现已新建大棚50亩,露天蔬菜基地40余亩,解决群众“吃在当地、吃在当季”和就近就业务工的需要,发展当地时令蔬菜。目前该基地已带动部分贫困户实现稳定就业。为确保基地安全,2018年,关庙乡人民政府通过积极争取水利、库区移民等项目资金,新建沿河大堤,有效地保护了这片新增耕地和蔬菜基地。不属实综上所述,该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信访件已办结。无

2X340000201811280020池州市青阳县乔木乡金峰矿业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施,扬尘污染扰民。池州市大气,其他污染青阳县收到交办件后,立即组织县环保局、酉华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进行核查。经调查,该企业《年产10万吨碳酸钙粉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已通过青阳县环保局审批(青环管〔2008〕25号),2014年3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投诉人反映无环保手续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建有鄂式破碎机2台、锤式破碎机2台、球磨机5台,配套建有9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主要生产设备均在密闭厂房内,2018年11月9日委托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排放达标,投诉人反映无环保设施情况不属实。现场核查时发现部分矿石露天堆放,部分低洼场地正在进行填方施工,未进行硬化,场地淋溶水收集不彻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属实青阳县已责令该企业对发现的环境问题限期整改到位,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无

3X340000201811280038六安市裕安区环保局岗位津贴未按有关规定发放,监测、监察人员岗位津贴未按现实岗位发放。六安市其他污染经调查核实,裕安区环保局依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45号),环保局内行政编制人员不享受环保岗位津贴,其他事业人员按照编制所在单位不同分别按照二类、三类标准全部发放到位。不属实综上所述,该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信访件已办结。无

4X340000201811280009宿州市泗县墩集镇毛董村东边的一个大规模养猪场,气味难闻,污水直排附近农田,病死猪胡乱丢弃。宿州市大气,水,土壤经核实,泗县墩集镇毛董村东边的一个大规模养猪场,气味难闻,污水直排附近农田,病死猪胡乱丟弃情况属实;该养猪厂位于泗县墩集镇界牌张村毛草董庄和江苏省泗洪县上塘镇垫湖村交接处,该养猪厂几年前是一块坟地和沟塘,两年前被泗洪县垫湖村任艳超拾荒整理后盖成了猪舍,但从卫星拍摄的图纸来看,该地属于安徽省地界。该猪舍建筑面积共约1800多平方米,存栏育肥猪约500多头。该养殖场距村庄约300米。养殖场粪便和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对周边基本农田产生严重污染。属实

  目前,墩集镇人民政府已和泗洪县上塘镇垫湖村对接,已责令垫湖村养殖户任艳超三日内处理完育肥猪,清理完污染源。

  持续推进。无

5X340000201811280039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马场村张湾的王胜利养猪场,距小洪河400米,属禁养区内,粪便污染环境。亳州市其他污染经谯城区畜牧局、魏岗镇政府现场调查,王胜利养猪场为雷阳家庭农场(业主王胜利),该养殖场建有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粪便污染环境现象。2018年10月22日,市河长办、市畜牧局和谯城区河长办、区畜牧局、魏岗镇政府已联合对亳州市谯城区雷阳家庭农场(业主王胜利)是否纳入禁养区进行现场核实认定。该家庭农场距小洪河距离约为400米,根据自然阻隔地形,未将其纳入禁养区范围。属实下一步,该市一是将责成谯城区畜牧局、魏岗镇政府加强对该家庭农场的跟踪监管,督促其正常使用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如发现粪污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二是对该家庭农场所处区域是否应纳入禁养区进一步进行确认,如确需纳入的,依法责令其关闭或搬迁。无

6X340000201811280052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开发区中鑫模具产业园内的舒城鸿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暂时停产躲避环保检查,该公司在环评未通过的情况下自行上前处理、脱脂、喷漆烤漆水转印作业。2、该公司无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而后排入河道。生产过程中的废气通过抽烟机直排环境,该公司周边甲苯、油墨气味难闻。3、该公司原、辅料无固定储存场所,堆积在厂房内。无配套消防设施。4、该公司的环评批复中无“水转印”项目。六安市大气,水,其他污染

  本次群众反映内容同第二十四批X340000201811230022号重复。经调查核实,舒城鸿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中鑫模具产业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从事模具、笔记本电脑塑料外壳、电器按键及其他电脑配件的生产。建设规模:年产模具30t、笔记本电脑塑料外壳50万套、电器按键1000万件和其他电脑配件200万套。2017年8月项目单位取得了舒城县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舒环评〔2017〕12号)。

  经查,企业在治污设施尤其是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尚未完成配套到位的情况下,擅自违法生产,生产过程中注塑和喷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018年11月19日舒城县执法检查发现该情况,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而非有意躲避环保检查暂时停产;企业办理的环评报批手续中确实不包括水转印生产内容,企业擅自增建的水转印项目属未批先建,针对该违法行为,舒城县环保局已再次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企业并没有新增前处理、脱脂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喷漆和喷绘烤漆、水转印废水实行循环使用,未发现偷排现象,设置了油漆、洗枪水固定存储场所,未发现油墨和酸。同时,模具产业园在建设之初,便建成了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可以通过开发区市政污水管道排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目前企业已停产,正在整改。属实针对反映的问题,11月27日舒城县环保局再次对该企业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舒城县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如下整改措施:一是立即联系有资质单位编制扩建的水转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同时,安装废气治理设施,规范建设危废暂存场所,并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二是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企业须主动申请现场检查,确认治污设施全面配套到位后,方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组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三是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由舒城县环保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在整改期间,舒城县指导企业开展全方位整改,并对整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