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养犬管理工作,提高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底,在全市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地区:沈阳市三环内重点管理区的公园、广场、社区、主要街路和其它犬只出现频率较高的地区。
重点整治行为:遛犬不束犬链的;在禁止遛犬的公共场所遛犬的;饲养禁养犬的;养犬不办理犬证的;不按规定年审犬证等行为。
温馨提示
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自觉遵守《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文明饲养犬只,在三环内重点管理区每户准养一只犬,并要主动办理《养犬许可证》,同时按期办理《养犬许可证》的年审,严禁饲养法律规定的禁养犬只,出户遛犬时要挂犬牌、束犬链。
不束犬链遛犬易产生危害
户外遛犬不束犬链、放任犬脱离约束自由活动,极易造成犬吓人、犬伤人、犬咬人等伤害他人和自己身体健康的问题发生。
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犬吓人、伤人、咬人的,养犬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未立即将受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
重点管理区内禁养48种犬
辽宁省公安厅和辽宁省畜牧兽医局确定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共有48种犬属禁养犬种,其中烈性犬39种,大型犬9种。
39种烈性犬
藏獒、意大利纽波利顿犬、巴西菲勒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拳狮犬、杜宾犬、卡斯罗、高加索、纽芬兰犬、可蒙犬、罗威纳犬、灵缇犬、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沙皮犬、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弗兰德牧羊犬、俄罗斯黑梗、比利时牧羊犬、牛头梗、凯丽蓝梗、斯塔福、比特犬、英国斗牛犬、土佐犬、秋田犬、狼青、川东猎犬、中国细犬、昆明狗、中亚牧羊犬、加纳利、马犬、中华田园犬。
9种大型犬
大白熊犬、阿拉斯加雪橇犬、圣伯纳犬、大丹犬、英国古代牧羊犬、英国寻血猎犬、雪达犬、伯恩山犬、大麦町犬。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吕良德/文冬瑜/制图
(责任编辑: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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