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做好财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财政厅将全面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支持我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聚焦支持重点,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农田水利工程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建设财政投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制定出台我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支持政策,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围绕落实共建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实施南北发展帮扶合作新机制,促进省内全域一体化发展。
新征程上,我们必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直以来,我们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全省财政民生支出从2018年的9031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143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77%以上。我们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认真落实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与实施条件相适应,确保了民生保障政策更可持续。
在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上聚焦用力,支持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推动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办好民生实事,兜牢民生底线。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就业、养老、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关领域财政支持政策,不断提高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支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