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谁骂谁!”内蒙古包头,一赤裸上身背部纹身的醉汉,在大街上逮谁骂谁,一女子见状,上前劝说了几句,竟被其揪住头发,猛踹腹部,女子惨叫连连。可附近居民害怕受到牵连无人敢去制止,直到民警赶到,将醉汉控制。
警方通报称,被打女子是醉汉邻居,且是醉汉父亲的同事,因见醉汉要砸周边商店玻璃,劝说了几句遂被殴打。
目前,醉汉张某已被行政拘留!
1、俗话说酒品看人品,喝酒后表现出来的状态其实就是一个人的真实性格。与其说张某喝多了耍酒疯,不如说张某是解酒发挥!本性如此!
酒后犯事的,法律从来不会因为行为人喝了酒而从轻,反而在某些情况下还会重罚!
2、而从法律上来讲,张某在大街上逮谁骂谁、随后又殴打自己的女邻居的行为,就是没事找事、无事生非的寻衅滋事行为。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应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但是本案并不是属于民间纷纷引起的打人事件,因而即便受害女子基于邻居或者张某父亲同事关系原谅张某,张某也免不了被罚。
3、除了行政处罚,从民事角度而言,张某的行为还属于侵权,依法应当赔偿受害女子身体损失,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
4、还值得一提的是,面对醉汉张某的不法行为,任何人出于保护自身、第三人人身、财产的目的都可以进行制止,即便造成张某受伤的,只要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就属于正当防卫,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而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83条的规定,在保护他人民事权益时,自己受到损害的,还可以要求醉汉张某承担赔偿责任,要求被打女子给予适当补偿。
5、最后,张某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此也呼吁大家“路见不平一声吼”,要知道我们都可能成为那个被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