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IT科技资讯平台,关注科技、手机、电脑、智能硬件、电脑知识!
当前位置:主页 > 科技 > 互联网 >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

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新时代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着力点。历经百年奋斗,中国共产党率领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任务,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完善的制度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新征程上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历经百年探索与创新发展,中国共产党率领全国人民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人民生活日益殷实,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包括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等。解决这一系列的难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高质量发展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新时代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通过努力劳动为社会创造财富,按贡献获取报酬实现个人致富。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需要正视不同地区客观发展条件以及个人能力与贡献的差异,允许存在符合人与人之间工作能力与贡献不同带来的适度收入差距,也要允许在特定发展阶段出现收入分配格局偏离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布,但要防止市场失灵带来的收入与财富的严重两极分化。鼓励先富带后富,通过再分配调节,促进过大差距向适度差距回归、偏橄榄型分布向橄榄型分布转变,让人民群众在共同奋斗中不断提高富裕水平,在参与中把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充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统筹效率与公平的初次分配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完善分配制度,首先要以统筹效率与公平为目标,完善劳动、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知识、数据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制度,合理反映不同要素的价值贡献和市场回报,推动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同步,实现劳动生产率与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地位。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在初次分配中更加体现公平,尤其要注重增加劳动者特别是广大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强化促进社会公平的再分配制度。再分配是缩小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主要途径,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是再分配调节机制的主要手段。强化再分配制度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的作用,首先要完善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和税收调节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不断完善财产税制度,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其次要完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渐进提高城乡居民保障待遇水平,加快推进全国统筹进程,逐步缩小区域、行业之间的保障待遇差距,扭转当前制度设计中“逆向转移”的问题,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同时,要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增强转移支付的精准性和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转移支付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比重。

健全增进社会公正的第三次分配制度。鼓励先富群体发扬“扶危济困、尚德从善”的传统美德,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在缩小收入与财富差距中的补充辅助作用。完善现代慈善组织制度建设,加强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更好提供法制保障,落实并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发展公益事业。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健全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模式方式创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力度,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和社会人力资本积累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差距,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保障水平。